显示器
一、华为商用显示器保修起算时间
1. 产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购机发票开具日为准,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,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。
2. 若客户丢失发票和产品保修卡,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(底联)复印件等有效证据,则保修起始日期以主机机身载明的出厂日期向后顺延60日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二、可选服务内容
服务类别 | 服务产品 | 购买限制(设备权益补购需验机符合补购条件) |
政企延长服务宝 | 延保1年 |
•设备在保修期内,且设备无人为损坏情形等
•购买限制:维保日期(基础保修+延保)不超过5年 •补购限制:设备购买后10个月内 |
延保2年 | ||
延保3年 | ||
延保4年 | ||
政企上门服务 | 1年上门 |
•设备在保修期内
•上门服务期不超过设备保修期(不超过5年) |
2年上门 | ||
3年上门 | ||
4年上门 |
三、基础保修服务
适用产品名称 | 保修范围 | 保修期限 | 备注 |
华为商用显示器 | 显示器整机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 服务将以“客户送修”方式提供 |
附件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 ||
预装软件(不含试用版) | 1年(含)免费保修 |
- 在保修有效期内,若华为显示器主机、附件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,可以享受保修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- 服务将以“客户送修”方式提供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四、维修质量承诺
- 整机换货后的保修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- 保外维修更换后的部件或附件享有 90 天的有限保修期。
- 自设备购买之日起提供3年可更换部件的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五、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修理、更换范围
- 超过保修有效期的。
- 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、维护、保管而造成损坏的。
- 非承担保修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。
- 无有效保修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(能够证明该商品在保修有效期内的除外)。
- 擅自涂改保修凭证的。
- 保修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。
- 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。
- 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。
- 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产品合格证的。
- 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。
六、换货及修理服务指引
- 换货或修理前,请核对如下内容是否准备齐全:
换货 主机、配件齐全 包装完整 发票、保修卡凭证
(未涂改)√ √ √ 修理 主机部件齐全 包装完整 发票、保修卡凭证
(未涂改)√ √ - 修理前,请您提前备份设备中存储的所有数据和自行安装的软件。修理过程中,数据和软件有丢失、损坏或被格式化的风险,华为公司及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不对您需维修、检测的设备中存储的任何数据或软件的损害或丢失负责。
- 修理时,设备须经过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专业的检测。确认故障后,华为客户服务中心会确定相应的维修方案。对在保修期内的产品,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可以选择采取更换、修理或其他方式为您提供本保修政策所承诺的保修服务,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,如采取修理服务,更换下来的坏件归华为所有;对于检测无故障产品,将原样退回。
- 因产品不符合保修条件需收取费用的,华为客户服务中心将向您收取维修费,并提供维修报告。
特别声明
- 上述条款仅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港、澳、台除外)销售的华为商用显示器产品。
- 保修权益不可以移转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(除非在产品保修说明中另有注明保修可移转)。
- 销售商向您做出的非华为保证的其它承诺,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。